广州市公租房申请门槛再下调,
近万户家庭将符合新标准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9月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本市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通知》与之前的住房保障政策相比较,就以下内容进行调整:
1、收入线标准与资产限额
全面上调公租房收入线标准,使近万户家庭将符合公租房租赁标准。以三口之家的收入线标准为例,《通知》调整后的标准为家庭可支配收入为8,915元/月,较调整前的7,358元/月上调21.61%。
另一方面,资产限额将按照收入线标准调整幅度同步变化。以三口之家的资产限额为例,调整前的资产净值限额为46万元,调整后的资产净值限额为56万元,较调整前上升21.74%。
在新标准制定后,未来三年,或将有近万户家庭符合新标准。由于准入门槛的下调,或将使近千户家庭受惠。
2、住房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标准提升。对于本市户籍的中低收入家庭,除提供保障性住房外,还将为自行租房的家庭提高住房租赁补贴,更好地保障未获得保障性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
由于国民收入提高,市住房保障办决定将租赁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每平方米,上调幅度达20%。同时还规定根据各行政区租赁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住房租赁补贴系数。越秀、海珠、荔湾和天河四个行政区由于租金水平较高,《通知》规定以上四个行政区的租赁补贴系数由原先的1.1调整为1.2。
3、公租房租金缴交比例
《通知》显示将整体下调公租房租户的租金缴交比例,减轻租户的租金负担。租金缴交比例将由现行项目租金的20%~70%下调为10%~60%,同时也指出,实行新租金缴交比例标准后,收入越低的租户,公租房缴交比例下调幅度将会越大。
4、首次设定公租房租金封顶机制
《通知》创新性的提出公租房租金封顶机制。市住房保障办结合国际通行标准,创新性的在国内首次提出对公租房租金超出家庭月度可支配收入15%的部分,统一实行15%的交租封顶机制,即超出可支配收入15%的部分免交租金,进一步加大本市中低收入户籍家庭的住房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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