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子公司陕西国能锂业有限公司的通知,陕西国能锂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31日在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XXJH-2016-02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泾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对此次竞拍进行了公示。目前陕西国能锂业有限公司就该宗地块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计划成立全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泾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出让土地的交付与价款的缴纳、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等相关事宜将在合同中约定。现将地块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宗地位置
地块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虎杨村,宗地编号为XXJH-2016-028。
二、主要规划指标
该地块出让面积为5724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三、土地价款
地块成交单价为1050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6011万元。
四、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所需资金由陕西国能锂业有限公司自筹。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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